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根据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分自查、提前毕业申请
1.学分自查
确认满足符合培养方案及学生手册规定的培养各环节学分要求,成绩合格,且学术水平打到《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学位申请者,应在3月15日前完成学分自查,方可进行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申请。
2.提前毕业申请
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于3月15日前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填写并下载个人《提前毕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核后交研究生院学籍服务中心审批。提前毕业要求参照入学当年学生手册和学院相关规定。
(二)学位论文格式审查、提交、抽查、送审和评阅
1.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1版)》(以下简称“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1版)”)要求撰写论文,申请者须在提交送审论文前和学位论文答辩后3日内共两次登陆https://cumt.lun51.com/yjs进行学位论文格式检测(详见附件3),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未按时进行格式检测、格式检测不合格的,不予受理送审和申请学位事宜。
2.学位论文提交、抽查、送审和评阅
(1)学位论文评审预报名工作。拟于2023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应于3月15日前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完成论文评审预报名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错过预报名截止时间的不予补报,不再受理本次论文送审、答辩事宜。预报名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2)申请者学位论文提交工作。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须完成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的所有学位申请者应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按“双盲”送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于4月15日前完成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3)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4月18日前,学院完成对已提交“双盲”送审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工作。
(4)学位论文抽查和“双盲”送审工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2021年9月修订),研究生院组织上半年硕士生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并公示抽查名单。被研究生院指定抽查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4月18日前提交论文送审表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未被学校指定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通过平台双盲送审。
3.“双盲”送审学位论文要求
“双盲”送审学位论文仅需保留封面页和论文主体部分(包含从摘要至作者简介),要求PDF格式,不超过20M。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4.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的规定进行。
(三)论文答辩
1.集中答辩
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将在5月20日-30日之间由学院统一聘请答辩委员,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集中组织答辩。
江苏省创新工程立项负责人应在答辩前通过结题考核,未通过结题考核者不予受理答辩和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答辩前,研究生须登陆“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论文评阅书》;(2)《培养计划》;(3)《研究生选题情况表》;(4)《研究生选题报告》;(5)答辩专用成绩单(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提供);(6)答辩表决票(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2.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提前三天登陆“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进行论文答辩公告,未进行答辩公告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3.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专家的意见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简称分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完成对论文的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填入《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阅后方可作为存档学位论文提交有关部门(研究生院、图书馆、档案馆)进行归档。
(四)学位申请
1.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应及时登陆“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进行学位申请,答辩通过后3日内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提供以下学位申请材料:
(1)《存档学位论文》、《抽检学位论文》(PDF版,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上传)(须经过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2)《学位申请书》;
(3)《学位授予信息表》。
(4)《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知网)》《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万方)》
2.学院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完成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研究生院将对所有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进行跟踪抽查,如发现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3.6月6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组织召开学位评定会议,审议本次学位授予情况。
(五)答辩后“查重”检测
学院于6月10前组织对研究生提交的存档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工作,检测结果被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的论文,暂缓或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二、相关要求
1.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研究生,学校和学院本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学位论文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不列入国家和学校保密范围,但因涉及专利申请、成果推广、技术转让等原因,需在一段时间内(不超过两年)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应在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前(过期不再受理),书面提出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研究生本人根据需要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审批表》(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延期公开的学位论文按正常程序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包括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3.论文归档: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除了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上传“存档学位论文”、“抽检学位论文”外,还应在向校图书馆和档案馆提交学位论文(说明:请于6月6日后再提交论文,要求PDF格式)和纸质版学位论文(图书馆1本,档案馆1本)。硕士研究生存档学位论文在论文印制前以班级为单位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学位论文封面,存档硕士学位论文须使用学院配发的论文封面。
4.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论文质量监督体系,所有毕业研究生须签订《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知网)》《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万方)》,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和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出版发行,接受社会监督。学位论文授权出版后,作者可联系杂志社领取稿酬,具体领取办法请在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学位类表格下载专区查看相关通告。
5.通知中涉及的相关表格和模板,请在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专栏内自行下载。
6. 6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待定)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3年上半年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
材料与物理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docx附件2:“双盲”送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doc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1年版)及格式检测操作说明.zip附件4:“存档学位论文”“抽检学位论文”格式要求.docx